3. 商品销售代理。
主营:生产、加工、销售纸类制品、塑料制品、布艺类制品;销售:纸、塑料原材料、非织造布。
售后服务政策:
1:因实际收货数量不符、规格型号不符、外观瑕疵、包装破损等非产品性能问题需要退货的客户,应在验收期内提出退货申请,至迟不应超过收货后的1个月,逾期恕不受理。因产品质量问题需要退货的客户,在收货后的一周内可提出退货申请,逾期恕不受理。
2:退货产品,请务必保留完整的原包装(包括外包装、内填充物)及确保货物标签完好,货物标签是我方与供应商协调退货的凭据,如有遗失,将无法受理。
3:如因产品质量问题申请退货,客户需提供详细的中英文版性能检测报告作为我方与供应商的协商依据,如有必要,还需提供双方认可的第三方中英文检测报告。
4:已开具发票的订单在退货申请通过后,需退回发票。